离婚不离家,女方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_当前最新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彭威 王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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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帮我脱离了苦海,有了这张‘护身符’,我再也不用整日提心吊胆了。”近日,湖北荆州监利市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送到了王女士手中,这也是该院首份支持起诉的非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保护令。
5月5日,监利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王女士与李某某共同生活在一起,李某某性格暴躁,常因生活琐事对王女士实施殴打、谩骂等暴力行为。在一次争吵中,李某某对王女士拳脚相加,致使其头皮血肿、肋骨皮质褶皱。今年2月底,监利市妇女联合会将该线索移送至监利市检察院,并表示因王女士在起诉维权方面存在知识盲区,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考虑到家暴受害者人身安全保护的紧迫性,检察官立即受理该案,调取王女士离婚诉讼案卷材料,联系办案法官了解矛盾调处过程,认真审查派出所家暴警情接处警记录等证据,并前往王女士治疗伤情所在医院,全面审查案件,厘清事实原委。
承办检察官介绍,王女士的情况属于“离婚不离家”。她与李某某在2019年就达成了离婚协议,但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教育问题,也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庭,离婚后二人仍同居生活在一起。此后,共同生活时间里,暴力并未终止,王女士身心遭受到严重摧残,精神极度抑郁。
家暴事实无误,法律依据清楚,监利市检察院认为王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遂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与法院沟通为家暴受害人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
3月1日,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殴打、威胁申请人王某;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骚扰王某及相关近亲属。
检法联合为王女士送达人身保护令
案件办结后,监利市检察院与法院、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对李某某进行家访,向他及其家人释法说理,明确指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违法性,严厉禁止对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并表示将定期回访了解情况。
监利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一盘棋”推动反家暴工作落实见效,下一步,该院将以本案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畅通信息共享、流程对接、沟通协调渠道,因案、因人而异提供不同法律援助,实现检察职能与反家庭暴力制度的有效衔接,凝聚各方力量,共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网。
(通讯员王晨阳摄)